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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仲裁委员会于200212月由焦作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,20036月经河南省司法厅依法登记成立,是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唯一合法的常设仲裁机构,下设焦作仲裁案件受理中心为办事机构。本会以仲裁方式独立、公正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,不受任何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。

焦作仲裁以“和谐为仲、公正为裁、专业为商、便捷为民”特色品牌理念,围绕中心服务大局,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了贡献。成立至今,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3200余件,涉案标的额达52亿元,案件类型涵盖金融保险、租赁、买卖、建设工程等诸多领域。20229月圆满完成第三届焦作仲裁委员会的换届工作,新修订了《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》和《焦作仲裁委员会章程》等一系列制度,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。并新聘任235名仲裁员,均由经济、贸易、法律、金融、建设工程等领域的专家组成,他们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独立、公正、专业、高效地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经济矛盾纠纷,获得一片赞誉。

展望未来,焦作仲裁委员会将继续秉持“和谐为仲、公正为裁、专业为商、便捷为民”的特色品牌理念,不断提升仲裁服务质量和水平。进一步加强与各界的沟通协作,拓展仲裁服务领域,为营造公平、公正、和谐的市场环境贡献更多的仲裁智慧和力量。

 

 

仲裁业务咨询:0391-3917591

焦作仲裁案件受理中心:0391-39169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