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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仲裁委员会增聘第三届仲裁员公告

发布:dtosbpoe 时间:2025-09-23 13:13:28 浏览次数:109

焦作仲裁委员会

增聘第三届仲裁员公告


为进一步优化本会仲裁员专业结构,建立一支适应多层次需求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,提升仲裁工作质量和仲裁公信力,推进焦作仲裁事业发展,更好服务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以及《焦作仲裁委员会章程》等规定,现决定面向河南省内公开增聘少量第三届仲裁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
增聘范围



本次增聘仲裁员主要面向退休法官、律师,注重德才兼备、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,本会将根据仲裁工作需要,在符合仲裁员报名条件的人员中,结合行业分布及专业需求择优决定聘任



申请条件



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:

1.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,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;
2.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;
3.曾任法官满八年的;
4.从事法律研究、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;
5.具有法律知识、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。
(二)报名人员具备法定条件的同时,还应符合以下要求:
1.公道正派,诚实守信,廉洁自律;
2.本科及以上学历,或者国家承认的境外同等高等教育学历或学位;
3.热心仲裁事业,身体健康,具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仲裁工作,具有为社会服务的奉献精神,应当遵守本会《仲裁员守则》,并自愿因工作需要披露个人相关信息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;
4.未受过刑事处罚或相关行业处分;
(三)具有国际商事仲裁及诉讼、国际经济贸易、国际投资、国际工程、知识产权、科学技术、海事海商等领域实际仲裁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




报名时间


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,逾期不再接收申请。



报名方法



 到本会领取《增聘仲裁员申请表》,也可登录焦作仲裁委官方网站或微信关注“焦作仲裁”公众号下载打印。

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:jzzcwyh@126.com,邮件及文件名称注明“仲裁员申请+姓名”。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应扫描为PDF格式后,全部压缩打包完整发送。
纸质版申请材料交(邮寄)至: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玉溪路与世纪路交叉口总部新城17号楼焦作仲裁委员会,邮单注明“仲裁员申请+姓名”。




申请材料



    由本人填写《仲裁员申请表》,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在“单位推荐意见”一栏加盖单位印章,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证书复印件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、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、法官任职满八年证明文件复印件、未受过刑事处罚或相关行业处分证明,以及其他符合仲裁员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、一寸蓝底免冠近期照片两张(照片电子版同步至邮箱)



增聘程序


(一)资格审查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,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初步筛选。

(二)考察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从职业操守、品德、信誉、能力等方面,向有关单位进行考察,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择优确定拟聘仲裁员人选。
(三)聘任。拟增聘仲裁员名单经第三届焦作仲裁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,聘期与第三届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,本会将颁发聘书,并向社会公布。

注意事项


1.是否决定聘任为仲裁员,以发放仲裁员聘书为准,聘任后列入仲裁员名册。如申请人未被聘任,不再专门予以回复。

2.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提供的申请材料,本会将严格保密。纸质版申请材料、电子版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。


联系方式
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8:00

地址:河南省焦市山阳区玉溪路与世纪路交叉口总部新城17号楼  焦作仲裁委员会 仲裁科
联系人司秋芬  王廉清
电话:19103910023  19303916880

电子邮箱:jzzcwyh@126.com

焦作仲裁委官方网站:www.jzac.org


 


附件:增聘第三届仲裁员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