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焦仲动态

焦作仲裁委员会关于增聘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的公告

发布:dtosbpoe 时间:2025-09-23 13:14:47 浏览次数:67

焦作仲裁委员会

关于增聘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的公告


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》,依法公平公正审理仲裁案件,提高仲裁工作质量和效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《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》等相关规定,焦作仲裁委员会(以下简称本会)决定河南省内公开增聘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增聘对象


本次主要增聘建设工程、税务、环保等领域专家,注重德才兼备、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,本会将根据仲裁工作需要,在符合专家报名条件的人员中,结合行业分布及专业需求择优聘任。


申请条件


(一)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
1.品行高尚、公道正派,未受过刑事处罚或相关行业处分;
2.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声誉;
3.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或仲裁案件办理经验;
4.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;
5.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的优先。
(二)报名人员具备以上条件的同时,还应符合以下要求:
1.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
(1)具有高级职称;
(2)从事10年以上民商事法律方面的教学或研究工作。
2.仲裁机构人员
(1)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;
(2)从事仲裁工作10年以上,具有丰富仲裁案件办理经验。
3.执业律师
(1)具备丰富的民商事律师业务经验;
(2)从事执业律师10年以上。
4.行业专家
(1)具有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;
(2)具有1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;
(3)在具有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、行业协会、商会等社会组织担任法务负责人,或者从事法律或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,熟悉行业的法律法规,精通行业政策、技术规范和交易习惯的专家。
5.法官、检察官
曾任法官、检察官满10年以上且具有丰富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。

报名时间

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,逾期不再接收申请。

报名方法


到本会领取《增聘专家申请表》,也可登录焦作仲裁委官方网站或微信关注“焦作仲裁”公众号下载打印
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:jzzcwyh@126.com,邮件及文件名称注明“专家申请+姓名”。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应扫描为PDF格式后,全部压缩打包完整发送。
纸质版申请材料交(邮寄)至: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玉溪路与世纪路交叉口总部新城17号楼焦作仲裁委员会,邮单注明“专家申请+姓名”。


申请材料

由本人填写专家申请表,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在“单位推荐意见”一栏加盖单位印章,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证书复印件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、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、法官或检察官任职满十年证明文件复印件、未受过刑事处罚或相关行业处分证明、以及其他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,一寸蓝底免冠近期照片两张(照片电子版同步至邮箱



增聘程序


(一)资格审查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,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初步筛选。

(二)考察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从职业操守、品德、信誉、能力等方面,向有关单位进行考察,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择优确定拟聘仲裁员人选。
(三)聘任。拟增聘仲裁员名单经第三届焦作仲裁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,聘期与第三届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,本会将颁发聘书,并向社会公布。

注意事项


1.是否决定增聘为专家,以发放专家聘书为准,聘任后列入专家名册。如申请人未被聘任,不再专门予以回复。

2.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提供的申请材料,本会将严格保密。纸质版申请材料、电子版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。


联系方式
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—12:00,下15:00—18:00

地址: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玉溪路与世纪路交叉口总部新城17号楼    焦作仲裁委员会 仲裁科
联系人:李红瑞 冯永斌  
咨询电话:19103910037、19103910021
电子邮箱:jzzcwyh@126.com 
焦作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:https://www.jzac.org


焦作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申请表